从一线大城市到乡村县城,地热能清洁供暖市场范围越来越广。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各地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,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,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。
《意见》从10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有关要求,具体包括: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;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;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;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;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;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;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;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系统;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;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。
《意见》明确,县城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。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,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。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节水标准,加强设计、施工和运行管理,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。推进老旧小区节能节水改造和功能提升。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。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,推广应用绿色建材。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。
《意见》提出,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,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,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,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,通过提升新建厂房、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,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。
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,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。《意见》指出,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,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城开展试点,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。要对本地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情况进行评估,总结工作进展成效,及时推广好的经验模式。
国家能源局在今年初发布的《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》中指出,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,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衔接,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满足乡村取暖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。积极开发浅层地热能供暖,经济高效替代散煤供暖,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地表水源、土壤源、地下水源供暖制冷等。把“地热能开发利用”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。
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、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,具有储量大、分布广、清洁环保、稳定可靠等特点。我国地热资源丰富,市场潜力巨大,发展前景广阔。开发利用地热能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、节能减排、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,而且对培育新兴产业、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、增加就业均具有显著的拉动效应。业内人士认为,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作的开展,释放出城镇低碳加速发展的新信号,将为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。
相关文件链接:
《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》
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1-06/08/content_5616290.htm
《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》
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1-02/13/content_558698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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